一、外观质量检验标准:
1、 正面
1.1整个轮辋正面分散性杂质、针孔、缩孔、颗粒:
大于0.7mm—小于1.0mm(含1.0 mm)间距要大于等于15cm 大于0.5 mm—小于0.7 mm的间距要大于等于8cm
正面累计缺陷不得超过3颗,日本产品正面≤0.5 mm不得超过2颗
1.2轮毂表面状物同色长度不得超过2 mm,不同色长度不得超过0.5 mm.
1.3轮毂正面突起部的凹凸点外周大小需在¢3 mm以下,如突起点有针孔及外在物时,同种色系整体大小需在¢0.7 mm以下,不同种色系的大小需在¢0.4 mm以下,间距在150-250 mm以上允许有两颗。
1.4不允许轮毂表面有明显的色差,可依据客户要求或限度样品判定
1.5轮毂正面不允许有流漆现象
1.6整个表面不允许有碰伤和明显的划伤,不允许有变形的现象出现。
1.7不允许有透明漆有喷涂不完整现象出现。
1.8轮毂正面不得有污染现象存在,产品上所有的永久性标示及字迹应清晰可辨。
1.9每个窗口三分之二以上分散明显的颗粒0.5-0.8 mm不能超过两颗,三分之一以下分散不明显的颗粒0.5-1.0 mm不能超过三颗,不能有三个窗口同时存在。
1.10窗口、夹缝处可允许有直线状轻微流漆、轻微桔皮。
1.11每种轮毂正面及窗口之平整性依客户要求或打样之限度样品来确定。 2、内外轮辋
2.1不准与限度样品有明显色差
2.2不准有喷涂不完全现象存在
2.3不准有严重的手印现象存在
2.4不允许有密集性的颗粒、针孔
2.5可允许有5c㎡流挂现象
2.6不能有碰伤现象存在
3、中心孔、PCD孔、气门孔
3.1不允许有碰伤现象
3.2不允许有颗粒
3.3不允许有粘铝、振刀和毛刺未磨平刮手的现象
4、安装面
4.1不允许有明显的碰伤
4.2不允许有粘铝、颗粒和粘粉粘漆现象
4.3安装面必须平整光滑
5、CAP固定螺丝孔、装饰钉孔
要保护不允许喷涂过多,要使螺丝可以轻松拧紧,装饰钉可以打进。
二、技术性能要求:
1.亮油膜厚:25微米以上(膜厚计测量)
2.亮油硬度:≥H (依据标准:GB/T6739)
3.附着力:划格法1毫米,100%不脱落 (依据标准:GB/T6739)
4.耐水性:40℃不起泡、不脱落 (依据标准:GB/T1733)
5.耐冲击性Kg/cm:≥50H (依据标准:GB/T1732)
6.耐汽油性:不起泡、不脱落 (依据标准:GB/T1734)
7.耐盐雾性:≥720H (依据标准:GB/T1771)或Cass试验:72H
8.成品素材硬度:≤95HB (布氏硬度计测量)
三、质量验收:
以甲方质控部门质检员或客户代表验收为准,甲方验收前乙方应按以上外观 质量标准和技术性能要求进行自检。
四、质量保证期:
电镀质量保证期为非人为情况下一年,从电镀产品出货之日起计算。